• 2010-06-19

    胡思乱想 - [diary]

               竭力地压抑住自己的情愫,为了不让它显露,我甚至选择了躲避,但,当我又理智下来想想,似乎又没什么好躲避的,毕竟波澜只在我心里翻滚,而你又不知道。于是我又若无其事的找你聊天,可是你居然不鸟我,这,不合逻辑啊!你该不会是会读心术吧,还是你跟我一样心里波澜起伏着。

        如果说爱可以不顾一切,那么我的可能不是爱,因为我不可能不顾一切,所以我只是喜欢你,仅此而已。我喜欢你吗?想想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你,对你心动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所以我跟你说:"我们一起吧。",我真的很佩服自己,表达这些的时候认真得像开玩笑似的,对啊,怎么可能认真得像开玩笑似的,是物极必反吗?于是你刚开始信了-答应了-开始怀疑-怀疑-拒绝了,历时也不过是两三个小时。或者你真的以为那是开玩笑吧,反正我又没有解析。幸好我们之后还是好朋友。至于你还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我说过我是以貌取人的啊~

        幻想过无数次再跟你表白的情景,想到忍不住时,真的拿起电话要拨了,突然又觉得有这样的必要吗?纠结,蛋疼,悲剧由此开始:这事有必要吗?那事有必要吗?活着有必要吗?死赖着有必要吗?人生有必要吗?草,好像真的任何事都没什么必要,越想越沮丧,越想越心寒,人生究竟什么意义可言,为了不至于成为自杀人口的一员,我拉了一个朋友陪我夜晚去跑步,对他而言,这似乎是很大的悲剧,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乐也,让我挥洒汗水之余,也让我想不到任何繁琐事。也有去喝酒,我对他们说,我这是视死如归阿,于是他们真的成全了我,终于我吐得乱七八糟之后,倒了。到这个时候,表不表白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别人对于人生有什么看法,我真的很想知道,为了了解这个,我问了其他人,他们都在忽悠我,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你他妈的是许三多啊?忽悠我?最近问了papa师弟,答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与自己喜欢的人一起。”这么简单?不是忽悠我吧?因为我脑子不好使,转得又不快,也想不到别的,就姑且相信他吧,也许人生的意义真的就是这么简单吧,谁知道呢。但是总觉得他也是在忽悠我而已。

        与我不同,你对以后的生活貌似充满期待。我们的观念相差太大了,你一定觉得我很没趣吧?我姐也是这么说我的,她说以后谁跟我一起,肯定会被气死,不懂浪漫,不懂情趣,甚至觉得结婚戒指都是多余的人,真的是糟糕透了。其实她错了,我不止觉得结婚戒指是多余的,我简直觉得结婚也是多余的。前不久,一同学结婚,我惊为天人。我顿时感概:脱俗如他,也逃不过世俗的眼光?何以为师啊~是不是,papa师弟,哈?看到强大如师父这样等级的人都要结婚,我心灰意冷,我暗自下了决定,结婚可以,但我不要中式的,我要西式的,因为在我的婚礼,我想听到“我愿意”而不是“新老爷新奶奶请饮茶”,我说师父性格怪异,原来我才是性格怪异啊?

        今天我释怀了,所以才敢写下这篇烂文,与你一起去吃东西,发觉原来一直是好朋友的感觉真好,虽然我有点拘谨,虽然我好像还有点内向,可是温暖的感觉是真真实实的。我还真怕这篇屁文激起的涟漪会不会如同蝴蝶效应般酿成巨浪将我们如此脆弱的关系给淹没。但是不管了,我就是蛋疼的想表达一下想法,一直是朋友的感觉真好。    

               最后,我想买个钱包,因为我不想再用驾驶证装钱了。

  • 2009-03-30

    3月30日

    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完全出呼意料。
    初闻此“噩耗”,有如老翁深夜遗精,老妇半月来经,还没来得及思索,便已吓蒙了。
    立刻在QQ上找到当事人,询问事实,得到求证,大喜,遂祝福之。
    然后,兴致来,相约到m记聊天,一聊便是两个半小时,交谈甚欢,不知疲倦。
    朋友之大喜事,使我内心兴奋不已,为之高兴,也为之忧愁。将为人夫,将为人父的他似有隐忧,颜色憔悴。我实无可奈何,论及俸禄,止几百而已,只能为之分忧,未能为之解难,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如何,祝他们幸福美满,快乐常驻。
    论及自己,二十有三,毫无建树,前路迷惘,不敢找女朋友相陪,婚姻之大门,远矣。每每想到此处便唏嘘不已,进社会年有余,目睹时下女性,常有心术不正者,用意恶毒却又言辞优美,诱惑人心,乃心黑面厚之人,鄙视之。故愿找一心底善良,个性开朗,胸无城府,意气相投者,相互依靠,共建美好将来,便已心满意足。

  • 2008-06-24

    吃蟹 - [diary]

    那天晚上吃的是蟹,蟹不是第一次吃,从小到大,吃蟹无数,宴饮时多数有得吃,大人出外请客时也有吃,在自己家烹调也不在少数。我是不甚喜欢吃蟹的,鲜与甜便是我对蟹的唯一评价,别无其他。

    以前没有实践过煮蟹,因为对烹饪没啥兴趣,加上天生怕热,厨房之于家,是不可谓不热的地方。于是我是不太会烹饪的,即便爸爸是一个厨师。

    爸爸是一个厨师不错,但在我心目中比普通的厨师更厉害。会煮,更会杀!庖丁解牛之类的手段,更是不在话下,几乎什么都会杀, 大至猪牛羊,小至虾蟹鱼,全部都是亲眼目睹过的,毫不作假。抛开厨师的名头不说,更像动物解剖师。

    忆起儿时片段,过年杀鸡是普通的事,但落到我头上便是大事,杀鸡要放血,放血就是把刀搁在鸡颈处拉上一刀,看似简单,但我觉得残忍,从来不依,便跑了,于是落得好吃懒做的小恶名。后事便交由哥来处理,时间久了,哥学会了杀鸡,杀鱼,杀蛇,甚至杀狗,可我什么都不会杀。

    是的,要做到“杀”这个字首决条件就是要做到“狠”!例子是杀掉我们家的“旺财”,旺财是我家很久很久以前养的一条大黄狗,大是相对的,因为我们那时很小。至于为什么叫旺财,大概是因为当时深受周星驰电影毒害的关系。好了,话说旺财在我家生活一年多了,就这样上学摇尾送我们走,放学摇尾迎我们回,于是乎春有风筝,夏有鱼,秋有青鸟,冬有雁,一来一往间,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旺财也长大了,姐弟三人对旺财也颇有感情。直到有一天,爸说要杀了旺财,于是便杀了。而我也变成了帮凶,为什么?且听我说说杀狗的流程:先找人按住狗,然后大人拿一个大大的铁钳把狗头钳住,将它拖到水里淹死,再生火把它烧了,把毛烧掉便可,之后就是一轮解剖,把狗碎块煮了,最后一锅香香的狗肉就端在面前了(注意这不是恐怖杀人片)。而我做的就是第一步,把旺财的头按住,我想我是多么的狠阿。但之后想回来:似乎第一步是可以省掉的阿!感觉是被老爸利用了。话说杀狗在后来也不在少数,但杀旺财的那次最为深刻,便挑出来说了。

    扯远了,回到吃蟹。当晚吃的是花蟹和肉蟹,还有一种绿色的贝壳类,约有一个半手掌大,名字忘记了,然后还有几条黄鳝。以前听老爸说,在酒楼学厨,师傅只会自顾自的做菜,一般不会亲自教学徒什么的。可能有人会问,那么学徒不就什么都学不到?我来回答你吧:是的,有很多学徒可能什么都学不到,但也总不缺乏一些另类的学徒没有受到大师傅半分的指点,就能学到满身手艺,他们可能就是每天在厨房角落洗葱切菜的那个不显眼人物。那么,他们是怎样学到那些手艺的呢?答案就是一个字,偷。他们洗菜不是只是洗菜,他们眼观六路,师傅的一举一动皆逃不了他们的法眼。于是乎就常常出现了这样的情况:4个厨房打杂一起进入厨房学厨,起初他们都做洗葱切菜,洗碗递酱油。师兄们都勤奋好学,洗菜洗得很认真,一粒沙子也没有,切葱切得每一段都是等长的。小师弟却碌碌无为,洗菜也不认真,递酱油又把酱油打坏。 但过了两年之后,一直碌碌无为的小师弟却有幸来到灶头,拿起铁兜头炒菜了,师兄们却依然只洗菜洗碗。外人不解,问大师傅说,这是怎么回事?大师傅笑而答曰:因为小师弟已尽得我真传了。

    呵呵,对不起,又扯远了。我觉得哥就像上面我说的小师弟,记忆中爸是没教过哥的,哥却知道并懂得怎样处理蟹,虽然我也知道怎样处理,但我却没有实践过,很是吃亏。所以当晚自己也试着宰了只花蟹,当然宰得好不好是没有个标准的,反正吃的时候吃不到哪块是我宰的。其实哥已经会煮很多菜,至于水准也是可以的,记得爸以前评价说:哥跟外面某些酒楼的厨师是有得一比的。而我从来没啥实践经验,看来我要客串一下小师弟才行,呵呵。

    又回到蟹,先说花蟹,我觉得花蟹外观拉风,以为很贵,谁知道原来花蟹是蟹类中是最便宜的了,有点大出所望。蟹先炸香,用烧酒,酱油,柱候酱,生粉,糖开苋,放指天椒,葱,蒜茸,豆鼓等回锅爆炒,爸说这是避风塘炒法,我心想:避风塘炒蟹不是用肉蟹的吗,怎么会用花蟹充数?后来吃着没多少肉,虽然够野味,但却是不好吃的。肉蟹很大只,很贵,很多肉,清蒸,很好吃,但我不爱吃。那个绿色的贝壳类,我真的记不起名字,是拿来蒸的,一个大碟,下面本是准备铺些粉丝的,但临时没有,便用米粉代替,晕,然后上面再铺已经剥壳的贝壳类,未蒸熟前看见还在动的,很恐怖的样子,蒸熟后金黄的膏汁漏入了一碟米粉,是鲜甜,米粉反而变得比贝壳肉更好吃了。然后黄鳝,这里先提醒一下大家,汛期发大水的时节就不要买鳝类来吃了,因为汛期的鳝会有俗称的“机油味”,很难闻的。

  • 2008-06-13

    云吞面 - [diary]

    今天天气不怎么好,雨下得细,且不见停。我昨晚约了张先生今天九点钟一起去吃传说中的云吞面。据说那是全龙江(位于顺德市)最好吃的云吞面,所以我一直很想亲自去试一下。其实还有一家在龙山的云吞面也很出名,经常被人拿来跟龙江坦西牌坊对面这间云吞面来对比,可是因为路程有点远,所以今天就不去龙山那间了,直接去龙江那间。

    冒雨驱车,半刻钟便到。店面虽然不大,但也不难找到,因为它实在是很容易识别!招牌是破的,原本四个字的招牌因为太旧而掉了两个,或者正因为是这样,反而更有禾杆盖珍珠的味道,我这样想。店里也很旧的,用的是残旧的木质椅桌,几乎是未经装修的,地面不可谓干净,店员阿姨更是不可谓好客,我们一进去便频频的让我们点粥来吃,可是我们早就已经点了云吞面。

    店员把云吞面端了上来,很小的一碗,应了张先生的话:性价比比较低。卖相是不好的,颜色比较沉闷,也闻不到有多香,就一普普通通的样子。姐说这家的麵是自己做的,我看没错,因为我还真的没怎么看到过有麵是银灰色的,而且刀切的痕迹也是明显,粗幼也算均匀。先喝其汤,起初胡椒味甚浓,而后韭菜麻油等香味逐现,其中我怀疑汤里是放了一些碎瑶柱来熬的,因为我老爸经常拿一小些碎瑶柱来煲节瓜汤,豆腐汤等汤,味道跟这个云吞面汤有点像,不过不敢肯定。面是比较有特色的,银灰色,爽口弹牙,有一种难以说明的怪味,也可以说是香味,头一次吃到这种味道的麵,挺讨人喜欢的。云吞麵,云吞在前,麵在后,云吞地位的份量可想而知,可惜的是这碗云吞麵的云吞只是中规中矩,没多大特色,也没什么好说,不算太好,但也不差。

    以前在广州吃过云吞麵,味精多,碱水味重,云吞倒是爽口不过多半是机器打的馅,确实也不怎么好吃。在新桥旁边那间疑似老字号云吞麵,按张先生的话是不能用好不好吃来形容的,只能用饱不饱,云吞泡的像湿纸巾不说,还要沾疑似苏丹红辣椒酱来吃,是我吃过最难吃的云吞麵。在秋宜附近以前有一间名为“真麵善”的麵店,其云吞麵另我惊喜,算是比较好吃的了,而且环境也不错,至少店面是装修了,不过现在倒闭了,那时候还说过请阿泽去吃,现在也没机会了。高中吃快餐吃得多,有时也吃吃云吞麵,在盈迅附近有间快餐店叫“真美味”,里面也有云吞麵,云吞里有一只虾,被厚厚的云吞皮包着,吃完后就觉得不知所谓,但可以吃得很饱很饱。

  • 2008-06-13

    朋友 - [diary]

    曹三公子:

    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随着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开始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今月犹是古时月,而今日之朋友,已不是古时之朋友。古人云,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以升沉中路分。朋友之义,在于始终相与,不因死生贵贱而易其心。而今天下俗薄,朋友二字,已远不如昔日那般足堪珍贵、轻易不许。曾经,“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如今,恋人分手,说,让我们还是作朋友吧。酒席上,说,是朋友的话,一口闷。

    不过也难怪。在古人看来,交际以礼为重,交友以情为主。如今交友,多半以利为先,有贪其财而交,有慕其势而交,有爱其色而交。是以初隆而后薄,始密而终疏,焉能长久。难怪西人云:朋友得势位,则我失一朋友。

  • 用酒来麻醉自己吧,为了四川,也为了自己。那时候不再有灾难的悲伤,也不会令自己有任何烦恼。和朋友边斗地主,边喝酒,写意、欢畅,即便和现在整个中国的悲情格调格格不入,那又怎样,开心就好。

    酒醉后,虽然没有了力气,但神志依然清晰,朋友的笑脸依然记得清清楚楚,虽然过完这个月后,这样的笑脸就再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看到了,但是此刻这样的笑脸已经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面了,也足够了。

    根子对我说:你走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我们再醉一次!我说:休想,我走的时候一定不会通知你的。不通知他,是因为我怕我舍不得,就好像我那时候舍不得谢纯意一样,但是终究是要分开的,舍得和舍不得又有什么分别?人,始终都要学习如何面对离别的,淡然的离别或许不是最好的离别方式,但我觉得是最妥当的离别。眼泪不会在那个时候爆发,不过离别的后遗症确实最大,寂寞想念的时候心简直如同刀割,无比怀念,无比惆怅。

    学校的朋友们,一一列举的话是泽河,绍峰,阿少,阿柱,学友,志豪,阿堂,阿义,阿添,健康,阿祥,嘉辉,阿昌,直到现在的根子,还有被我注视的女孩子,这些朋友或有浅交,或有深交,但都是很感谢的,以前那些片段也丢失的差不多了,说实话也没有什么好回味的,那段时光是我到此一生二十多年来过的最颓废的时光,但偏偏却有种魔力,令我日夕回首,乐此不惫。

    要说说根子,来自海南,在武汉毕业后就过来投靠阿义,于是便成了我们宿舍的一员,来了也有一个多月吧,我始终认为他博学多才,但就是没有展示出来,人挺好,也为人着想,处处透露出他的真诚,不强迫别人是我对他的一大赞赏之处,君子之交点到即止,所以除非你真的非常牛B,否则的话是很难可以跟他闹矛盾的,也是我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不过此人嗜饮,饮什么都可以,可乐、酒,配合着斗地主,可以放肆,可以含蓄,但不可以不开心。

    也想说说近时新认识的朋友吧,首先湘湘,此人是朋友MR张的女朋友,不懂她的真人是因为一直只是在网络上谈话而未曾见面。未知道有她之前,MR张还在为爱情和面包的抉择而烦恼,而后两人无声无息的闪电结合,比明星的地下情还快,不过也让我察觉到一点点的端倪,好奇心和嫉妒心的驱使,我把她加到本来就人数不多的QQ上,从而跟进了解。MR蔡说,想在网络上跟别的女人聊的很亲密的话就要懂得伪装你的嘴脸,装有学识或者装很靓仔。我向来不削这样的伪装,都是以本面目视人,于是QQ上人数总是少数,可聊之人更是少数,皆因性格本来就沉寂,语寡,女孩望而生厌,但不知此湘湘为何许人,活跃的很,令我有点难以自控,畅所欲言,按MR张的话说:就像长着一张如同永动机嘴。也不知道她有没有觉得我太唠叨罢了。再有的是此人话语间偶有流露出关心的问候,也不知有意还是故意,但无可否认的是,我还是非常感动的。关于湘湘的就在这里停住吧,否则MR张会有吃醋的情况出现,呵呵。其实我是想说:MR张,你找对女朋友了,也希望你们一路走好吧。

    再说的是前几天认识的那个佛山南海的小女孩,叫丫朦,我说如果她再迟几个月出生的话,她就是90后的人了,但她偏偏一开始就叫我“细佬仔”,她说她认为还没有到外面工作的男人,她就觉得是细佬仔,于是我无语。她是个护士,应该是见习的吧,毕竟还那么小,但看她说话那么成熟,我也不敢忽视她,要知道,在社会上泡过盐水的人,成熟是必然的。乱聊一通,从PG家长指引,聊到少儿不谊,从我的感情生活聊到她的那几位男朋友,才愕然发现,我们是多么合得来,如同久未见面的好朋友在互相诉说着彼此。她整晚都要我证明我是好人,她说她只认识好人,我就说女孩子都说我是好人,但她们都喜欢坏人。我问她是什么星座的,她说她是金牛座的,金牛跟处女,愣了一下,我也不得不承认洋鬼子的占星术确实不是蒙人的。后来我暗示性的问她是不是美女,她说不是,很丑的,但后来又说了一句很有悬念的话,她说:我想我应该不会令你失望吧。然后问她要相片,她说她最讨厌照相片,但后来又说下次特别为我照一张,然后发给我。我心中暗喜,并自嘲说:如果她不是有男朋友的话,我就泡她了,用时间逼定法来泡。哈哈,当然是开玩笑,我又怎会是这样的人呢。

    阿,很晚了,最后要向四川的已故同胞说声对不起,今晚无法为你们哀悼,因为我实在很高兴。

  • 2008-05-19

    深切哀悼


    深切哀悼地震遇难同胞
  • 2008-05-10

    时间逼定 - [diary]

    我,本不是一个利索决断之人,做事常有拖泥带水,或是犹豫,或是不决。然,机缘巧合,偶得一法,此法名为“时间逼定法”,对我此缺陋改变甚深,不敢独享,故公之于广大有缘之士,望诸君也能改此缺陋,共同进步。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当中,若是有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就说出来,否则,就永远不要说。”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娘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曾给我以巨大震撼: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要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抢打碎自己的脑袋。”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抢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